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方式的部署,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國家稅務總局今日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在允許企業10月份納稅申報期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基礎上,2021年10月份納稅申報期再增加一個季度優惠。同時優化簡化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調整優化計算方法,促進企業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增加流動資金,緩解資金壓力,減輕辦稅負擔。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在實際發生支出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進行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的一項重要稅收優惠政策。《公告》明確,在2021年10月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期,企業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時,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企業10月份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時,只需在預繳申報表中填寫優惠事項名稱和加計扣除金額,其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公告》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留存備查資料進行了優化簡化,由2015版“4張輔助賬+1張匯總表”的輔助賬體系,調整為2021版“1張輔助賬+1張匯總表”,進一步減輕填寫工作量。2021版輔助賬樣式發布后,2015版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納稅人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習慣,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進一步便利優惠政策享受。
《公告》還調整優化了研發費用中“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讓企業最大限度享受優惠政策。
稅收紅利兌現更及時,納稅人有了更多獲得感。奇瑞汽車河南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長李楊表示,公司每年在研發上投入大量資金,10月份便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這對企業來說能夠及時緩解資金壓力,對發展前景更有信心,公司將繼續加大技改項目投入,提高智能化改造和新品研發力度。
浙江日新電氣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開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公司財務負責人袁云霞介紹,今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預計能釋放650萬元的現金流,輔助賬體系填寫量大大減少,全部研發項目可統一計算,享受過程更簡化了,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的底氣和信心都更足了。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支持科技創新的有效政策抓手。”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與現行允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相比,今年再多增加享受一個季度稅收優惠,同時優化簡化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可幫助企業更早更便利享受優惠,以減稅激發企業增加研發投入、促進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的舉措,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方便企業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優惠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二)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由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前三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與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料一并留存備查。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以下簡稱97號公告)發布的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樣式(以下簡稱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另增設簡化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樣式(以下簡稱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具體樣式及填寫說明見附件。
(二)企業按照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時,可以自主選擇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企業自行設計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準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一)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全部研發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全部研發項目的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10%/(1-10%)
“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是指財稅〔2015〕119號文件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第1目至第5目費用,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和“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二)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
本公告第一條適用于2021年度,其他條款適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97號公告第二條第(三)項“其他相關費用的歸集與限額計算”的規定同時廢止。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的舉措,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讓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紅利,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積極性,方便企業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制發《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的有效政策抓手。一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貫徹落實,多措并舉,讓企業充分享受政策紅利。近期,國務院又推出了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的舉措。為把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實落細,增加企業獲得感,減輕辦稅負擔,我局制發《公告》。
一是在今年10月份預繳申報時,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此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平時預繳時不享受。今年3月底,財稅部門明確,在10月份預繳申報時,允許企業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根據國務院最新部署,《公告》明確在今年10月份預繳申報時,允許企業多享受一個季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二是增設優化簡化研發費用輔助賬樣式。為便于企業準備合規的研發費用輔助賬,稅務總局2015年制發《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以下簡稱97號公告),發布了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幫助納稅人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和享受優惠政策起到積極作用。考慮到部分中小微企業財務核算水平不高,準確歸集、填寫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有一定難度,《公告》增設了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降低了填寫難度。
三是調整優化了“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公告》改為統一計算所有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簡化了計算方法,允許多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調劑使用,總體上提高了可加計扣除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