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政府關于廢止、宣布失效一批政府文件的通告》(清城府發〔2019〕6號)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關于開展政府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區政府對自1988年建區以來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進行清理。
二、主要內容
經清理,區政府決定,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文件規定、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134件區政府文件予以廢止;對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規定任務已完成的801件區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廢止、宣布失效的區政府文件,自本通告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 解讀途徑
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ngche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