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 (記者 包力 通訊員 蔡書馨)10日,由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辦的第六屆華南企業法律論壇“中國互聯網時代的法律創新”研討會在深圳召開。
最高人民法院專委、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在研討會上指出,互聯網時代,傳統商業模式發生變革,大量的交易借助互聯網技術和手段進行,勢必導致大量新型案件涌入民商事訴訟或仲裁領域。在此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都在積極探索信息化、網絡化建設。早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就發布了《關于全面加強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決定》,強調了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的若干意見》出臺,推進審判流程信息全面公開、推進裁判文書信息全面公開,以及推進執行信息全面公開。
劉貴祥談到,以深圳國際仲裁院為代表的仲裁機構,三十多年來一直秉承“獨立、公正、創新”的理念,自2007年起就開始探索通過網絡調解和仲裁解決電子商務糾紛,開創了中國仲裁機構建設網絡調解與仲裁平臺的先河。目前,在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的當事人可以通過電腦或移動終端實現網上咨詢、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提交材料、網上選定仲裁員、網上交換證據、網上開庭、網上查詢、網上送達仲裁裁決等網絡仲裁“一條龍”服務。此外,深圳國際仲裁院還在積極探索將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技術運用到商事仲裁當中,以更好地為仲裁當事人、仲裁員和仲裁秘書提供服務。劉貴祥表示,最高院將一如既往地支持仲裁和調解等多元化爭議解決方式的建設和發展。
(包力 蔡書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