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朋友們,今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已結束,友情提醒,完成申報后,這兩件事要記得做哦!
提醒事項一
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的,應當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將留存備查資料歸集齊全并整理完成。
01
管理規定
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及其他有關文件的規定,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享受集成電路產業企業及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除采取清單管理外),應當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資料。
企業對優惠事項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02
資料內容
留存備查資料是指與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有關的合同、協議、憑證、證書、文件、賬冊、說明等資料。
留存備查資料分為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和其他留存備查資料兩類。
主要留存備查資料由企業按照《目錄》列示的資料清單準備。
其他留存備查資料由企業根據享受優惠事項情況自行補充準備。
企業同時享受多項優惠事項或者享受的優惠事項按照規定分項目進行核算的,應當按照優惠事項或者項目分別歸集留存備查資料。
提醒事項二
企業發生資產損失稅前扣除事項的,對資產損失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集,并妥善保管。
01
管理規定
企業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02
資料內容
企業資產損失相關的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是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等依法出具的與本企業資產損失相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
主要包括
①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者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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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安機關的立案結案證明、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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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吊銷及停業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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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企業的破產清算公告或清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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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行政機關的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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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專業技術部門的鑒定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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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鑒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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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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