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從省地稅局獲悉,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將于5月31日截止,建議廣大高新技術企業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享受改革紅利,激發創新驅動新動能。
稅法規定,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與25%的法定稅率相比,其減免幅度達40%,具有減免力度大、減免稅額計算簡便等特點。據統計,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省地稅局共為971戶高新技術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56.89億元,戶均減免額達585.89萬元。
2016年初,為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促進經濟升級發展,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按照新辦法,2016年省地稅局管轄范圍內新增1275戶高新技術企業,同比增長705戶,增幅達到124%。新辦法釋放的“改革紅利”將直接體現在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預計享受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將有大幅增長。
據介紹,新辦法主要帶來兩個變化:一是調整了認定條件,降低科技人員占比要求,以適應目前研發外包的發展趨勢;降低年銷售額小于5000萬元企業的研發費用占比指標,將使更多中小企業有望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二是調整了高新技術領域。擴充服務業支撐技術,新增相關領域新技術,并增強內容的規范性和技術特點。
值得注意的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當年即可享受優惠。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為2016年12月20日,則該企業享受優惠的年度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的公告》(廣東省國稅局 廣東省地稅局聯合公告2016年1號,以下簡稱“1號公告”)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只需要在匯繳期間,提供《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完成備案,即可自主申報享受優惠。同時開通網絡申報功能,CA用戶可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備案申報,即可享受相關優惠。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優惠備案,也是即辦即結。